#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天后 #轉介文件

張(18) 🛑因另案還押中
黎(18)

修訂控罪:
(1) 企圖刑事損壞【D1,D2】
D1,D2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財產,即一部閉路電視攝影機,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 企圖刑事損壞【D1,D2】
D1,D2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港鐵天后站B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財產,即四條光管,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3) 企圖刑事損壞 【D1,D2】
D1,D2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港鐵天后站B出口,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財產,即一個LED顯示屏,以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4) 企圖縱火【D1】
D1被控於同日在香港北角英皇道14號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一個紙箱,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

(5)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1】控罪(4) 的交替控罪
D1被控於同日於港鐵炮台山A出口外,控制及保管一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6) 企圖縱火【D2】
D2被控於同日在香港北角英皇道14號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一個紙箱,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

(7)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D2】控罪(6) 的交替控罪
D2被控於同日於港鐵炮台山A出口外,控制及保管一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2022年3月8日1430於區域法院答辯,期間D2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D1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The Best Dell Monitor for Your Nee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