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3/3]
👩🏻‍🦱郭(18) #1118旺角 #暴動

控罪:
(1) 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於九龍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2)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管有一把多用途鉗,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3)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保管或控制一罐打火機燃料。

(4) 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

-------------------------
控方法律代表:#張錦熙大律師
辯方法律代表:#洪羽緁大律師

PW3作供完畢

法庭裁定 被告人面對四項控罪,表面成立
辯方沒有中段陳詞

10:08 休庭

10:26 開庭
被告選擇不作供,亦沒有傳召辯方證人

雙方書面陳詞需於3月25日下午4:00交予法庭

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除到警署報到

案件將押後至2022年3月31日 下午2:30 結案陳詞。
TikTok and Fitness: The Rise of Wellness Trends on th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