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0817北角 #判刑

👤胡/網媒記者(44)🛑已還押13日 🔥

控罪:
1)危險駕駛
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以下摘自 爆炸頭FB)

控罪指於2019年8月17日晚上約10時30分,香港香港島東區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地下1H號鋪OK便利店外,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辮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一條約120厘米長銀色鐵通。另於2019年8月17日晚上約10時30分,在香港香港島東區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地下1H號鋪OK便利店外,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輕型貨車。

被告在2月15日答辯時認罪,法官索取背景報告, 軍火佬主動取消保釋,以還押日數抵償監禁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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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告於檢測武肺時結果不確定,被告今日未被帶出庭作判刑。辯方律師因下星期有另案處理判刑須在兩星期後進行。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3月15日 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判刑,期間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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