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杜浩成裁判官 #裁決

葉子祈/前西貢區議員(26)
🛑已還押 14 日

控罪:
(1)誤導警務人員
2021 年 5 月 7 日下午於將軍澳隧道巴士轉乘站,在一輛新巴 796C 巴士上向警員葉智泓提供虛假資料,表明他有合理理由在公共巴士內不佩戴口罩,意圖妨礙或拖延達到公正目的,以企圖誤導該警員
(2)公眾滋擾罪
於同日同地,被告又沒履行法例第 599I 章規定中佩戴口罩的法律責任,對公眾造成滋擾,而該疏忽的後果是危害公眾的健康或舒適
(3)故意阻撓巴士司機
於同日同地,在無合理辯解下,未有在巴士戴口罩,故意妨礙、阻撓或分散司機的注意力。

及傳票控罪:
(1)在於公共交通工具沒有佩戴口罩
有人提出告發,指被告於該巴士上,沒有合理辯解於公共交通工具沒有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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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提要:
裁判官指被告雖然聲稱自己沒有佩戴口罩是因為感到不適,且有醫生信件證明其患有適應障礙症,惟被告於閉路電視前沒有顯露任何不適,且不斷與人爭辯,表情囂張;事後又向警員聲稱自己患有的是焦慮症(焦慮是適應障礙症的病徵,但被告不是患有焦慮症)。此外,被告於 2020 年被診斷為適應障礙症,但之後沒有再覆診,甚至可以繼續做議員、選委員會主席。裁判官認為被告在案發當時不受此困擾。裁判官又裁定被告於案發後兩日在「十分嚴肅」的區議會會議上聲稱自己是為了表達對防疫政策的不滿,才是被告犯案的動機,拒絕接納被告聲稱在區議會會議上說謊的說法。裁判官最終裁定被告是說謊者(Liar),不採納被告庭上所有供詞。

審訊期間,杜官多次打斷辯方發言,又屢次做埋控方嗰份,喺盤問進行期間幫控方問問題。其中一次於主問期間,裁判官打斷辯方指被告完全沒有考慮自己是否需要脫下口罩、被告亦沒有重複嘗試戴回口罩,反映他無意守法;又阻止辯方就此繼續提問。證人隨後嘗試就裁判官的說法回應,但裁判官阻止。此外,審訊期間杜官又老屈記者影相,之後一度要求所有記者企起身。

被告於 2022 年 2 月 17 日,經審訊後罪名成立。裁判官表明會考慮監禁,押後 2 星期以等候背景報告。被告還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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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沒有出庭。裁判官讀出懲教署信件,因最近的疫病情況,懲教按衞生防護中心指引,稱被告不適宜出庭。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辯方指雖然未能取得被告指示,但如是慣常做法則不會反對。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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