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六庭
#莫子聰裁判官
#20200129黃大仙 #判刑

👤梁(19) 🛑已還押22日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 #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0年1月29日,在港鐵黃大仙站B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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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開庭

辯方已向被告解釋兩份報告(勞教及更生)內容,報告內容指出被告背景正面、以往成績良好,懲教亦傾向更生中心。另外呈上5封分別由被告、學校、同學、被告父親、爺爺所寫求情信。

法官指被告係經審訊後定罪,沒有刑期扣減,而控罪本身屬例外罪行,但考慮到被告年紀及背景才為被告索取報告,而報告亦顯示被告適合判入更生中心。

‼️判入更生中心‼️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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