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胡雅文法官
#0727元朗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鍾健平(41)🛑已還押逾7個月

控罪:
(1)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被控於2019年7月26日與2019年7月2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組織一個公眾遊行,而該遊行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a)屬未經批准集結。

(2)明知地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被控於2019年7月27日,在香港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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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第一控罪,不承認第二控罪
第二控罪與律政司達成協議不作起訴,由法庭存檔

控方播放多段當日片段,包括遊行佔據馬路,包圍警署及警車,被告與警方對話及接受傳媒訪問等。

1240休庭,下午1415 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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