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崔美霞裁判官
#1201旺角 #裁決
#非法集結

D1:陳(29)
D2:李(19)
D3:廖(25)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主控:#許偉進大律師
D1法律代表:#鄒學林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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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廣播 3:41開庭


⭕️D1:罪名成立⭕️
法庭接納控方證人作供,可推論被告身穿衣著及背囊內的物品和身處現場是有涉及參與非法集結


D2:罪名不成立

D3:罪名不成立

D2及D3 法庭不能接納,控方推論兩名被告有身在非法集結現場或身穿衣著及背囊內的物品可涉及參與非法集結

D2及D3所有證物歸還各被告,相片及影片光碟留待法庭存檔

D1還柙期間需索取背景報告

D1代表原希望休庭5分鐘向被告索取指示,法官拒絕並安排押後日期


案件柙後至2022年 5月4日
14:30,進行求情及判刑
期間被告需交由懲教署還柙看管

(由於法官大人讀出裁決理由時,直播員位置沒法仔細聽到法官大人頌讀;以引致內容不能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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