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20200409鰂魚涌 #不服刑罰上訴 [3/1]

郭 (24) 🔴總共還押約18星期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背景: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2月9日被判處7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2022年1月13日撤銷擔保索取精神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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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告沒有代表律師,親自要求撤銷上訴申請‼️

今年一月時被告申請上訴希望改判醫院令,當時撤銷申請保釋以便在大欖索取精神科報告,因懲教署封關,多番延誤未能出庭,法庭取消開庭,案件一再押後至今天再訊,計算在裁判院4星期還押,已經一共扣押18星期。有見及此,被告今日申請撤銷上訴申請。

法官明白被告意向一再確認撤銷申請。律政司代表 #歐陽巽熙 署理高級檢控官也指根據Mental Health Ordinance,醫院令一般6個月,但在最後一個月亦可按情況延長。在被告案件而言已經還押多時,再改判醫院令會比原先判處七個月監禁多出很久,按記錄被告約5月3日可服刑完畢出來。

法庭同意撤銷上訴刑罰申請,被告即時服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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