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屈麗雯裁判官
#0825荃灣 #審訊 [6/7]

D1:陳(21)
D2:岑(24)
D3:葉(23)

控罪:
(1)D1-3參與非法集結
(2)D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D1-3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近沙咀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條(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2)D2被控於同日,在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45號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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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傳召D2作供

🔸 辯方覆問 (14:40)

辯: 你嘅衣著唔夠矚目?
D2: 我有十字標誌背心。
辯: 你有返工,但確實工作地點就唔記得?
D2: 係,因為時間隔咗太耐。
辯: 你有無一個好固定嘅工作時候?
D2: 無。
辯: 買雷射筆,公司有無話要乜嘢類型?
D2: 無。

~14:48 D2作供完畢~

傳召D3辯方証人黎女士作供

🔸 辯方主問 (14:50)

辯: 妳點認識被告?
黎: 大家一同工作。
辯: 案發日被告有無返工?
黎: 有,返工時間係上午7點30至晚上10點。
辯: 當日幾多點放工?
黎: 唔記得。

🔹 控方盤問 (15:00)

控: 要幾耐泳池先要落漂水同打藥?
黎: 每日都要落漂水同打藥。
控: 幾多點落?
黎: 無定。
控: 裝備有水鞋、手套、口罩…水鞋係乜嘢顏色?
黎: 黑色。

~15:08 證人作供完畢~

📌書面結案陳詞準備
控方需於5月13日送達書面陳詞及存檔,7天後由辯方送達書面結案陳詞及存檔

案件押後至5月31日下午2:30在觀塘裁判法院作口頭補充陳詞,期間各人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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