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胡雅文法官 #指定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924粉嶺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呂(23) 🛑已還押逾19個月

控罪:
(1) 無牌管有槍械
被控於2020年9月24日在粉嶺某一單位內管有1支手槍型的胡椒球槍及2個胡椒彈彈匣,而沒有相關牌照。
(2) 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2把大約30厘米長軍刀及1支伸縮棍。
(3) 煽動他人分裂国家罪
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士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旨在分裂国家或破壞国家統一行為,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国分離出去或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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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
控罪(1) 無牌管有槍械:不認罪
控罪(2) 管有攻擊性武器:不認罪
控罪(3) 煽動他人分裂国家罪:認罪❗️
控罪1-2存檔法庭,控方未經法庭同意下不能控告被告此罪。

控方案情摘要:
https://telegra.ph/20220427DC25-案情摘要-04-27

被告明白並同意案情。辯方已呈上來自被告母親的求情信,現再呈上由律師手寫的英文翻譯版本。

📌被告背景
老闆及老師稱他是有責任感的學生,樂於助人,他因ADHD而歷經較長時間進入大學。中產背景家庭,父親去世,母親一力養大,他很孝順。可以想像如果沒有2019,他會有更光輝的未來。母親提及到,被告因DSE成績不好,而且家中經濟不好,他以半工讀並戰勝ADHD的姿態獲取入讀大學的資格。

📌被告親撰求情信
自己來自中產、溫暖家庭,有姊妹。因父親去世,母親獨力承擔家庭,並供養了女兒在英國讀書,現在已結婚。他亦明白母親給了他最好的環境。他明白即使身負罪行,母親也不會放棄他。他知道服刑使母親為他奔波,他現在明白自己的錯誤令家人受苦。「我認罪,但我希望法官閣下明白案件背景。2019年對任何人而言都難以保持冷靜,我參加了不少、作出不少發言。我對香港的愛不比任何人少,香港是我成長的地方,我珍惜香港的價值,熱愛中國文化。我希望你明白我的初心,我只是希望香港備受尊重。」

📌辯方陳詞
希望法官對這位年輕人從輕發落。第21段整篇文章是在Telegram責備政府的帖文,與在公眾、主流媒體訴說是不同的。它的影響範圍有限,閱讀這些帖文的人已經有這個想法,而非受他的帖文所影響;對這些話題沒有興趣的人根本不會受到影響。被告並非一個領導者,他也不是名人,影響力非常有限。部份帖文是由其他管理員發出,不只是被告,我們不應只著重字眼,而是這個案情。被告在獄中修讀數學課程,使他不至於落後太多。我們明白這是非常嚴重的控罪,但他仍未讀大學,他還只是未成熟的年輕人。

控方就本案量刑沒有案例呈上。

(按:被告精神不錯,有向旁聽席揮手)

案件押後至4月29日(本周五)不早於中午1200進行判刑,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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