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新案件
#張志偉署理主任裁判官 #答辯
👤范(27) #網上言論

控罪1:煽惑他人普通襲擊
違反普通法、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及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8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

控罪2: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違反普通法、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及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
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8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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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本案會轉介至區域法院,不反對被告繼續擔保。

本案會押後至2022年5月25日14:30進行轉介程序,法庭批准被告保釋侯訊,但需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和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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