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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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D1:阮 (16)
D2:蔡(20)
D3:* (15)
D4:梁(16)
D5:陳(25)
D6:蔣周(16)
D7:郭(18)
除D6外,其餘人士已還押逾6個月🛑

控罪: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及23條 和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詳情:
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包括首位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_______________

D1於早前承認 另案 控罪 (3) 及本案控罪,因今天需考DSE而未能出庭,但父母均在庭,而法庭亦批准在8月20日一併處理2宗案件的答辯。

D2已與控方達成共識將會認罪🛑

D3-D7 均未準備答辯,希望申請押後以便與控方商討,如果認罪,將聯合其他被告於同一日答辯及求情

D6申請今天無須報到獲批

雙方律師須於認罪聆訊前7天將口供、過往案底、案例、求情文件等存檔法庭。

D3-D7押後至2022年7月16日10:00再作提訊以確認答辯意向;而D1及D2押後至2022年8月20日 (星期六) 09:30作答辯及求情,其間除D6外,其他被告均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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