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11001黃大仙 #提堂

D1: 盧(50) 🛑已還押逾1個月
D2: 盧(33) 🛑已還押逾1個月

控罪:侮辱國旗
違反香港法例1997年第116號文件A401《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
二人同被控於2021年10月1日,在九龍橫頭磡橫頭磡邨宏安樓外富美街公開及故意焚燒或玷污的方式侮辱20支國旗。

案件背景 (摘自2021年10月15日警方記者會):
警方於去年10月初接獲報案,於黃大仙橫頭磡邨發現有20枝中國國旗被人惡意拋到地上,部分有被燒毀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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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2022年3月24日首次提堂,D2即時認罪,還押候判;無律師代表的D1則未答辯,當日保釋申請及8天後覆核保釋同被拒。)

📌答辯
D1承認控罪‼️

庭上讀出同意案情,被告確認:

2021年9月30日九龍東潮人聯會於黃大仙横頭磡邨掛上國旗,符合國旗法之規則,後交給義工掛上。宏安樓外對出富美街共有20支國旗。

10月1日,D1與D2飲了啤酒。0554時,D1與D2在宏輝樓對出交談,其後一同焚燒國旗。D1以打火機從最右邊開始焚燒,沿富美街、富裕街來回行走。火花熄滅後再焚燒,最後回到最右邊再點火兩次。他沿富裕街行走,扯下8支旗落地。在D1焚燒國旗的同一時間,D2往宏輝樓、宏安樓(富美街對出)9支國旗點火。4分鐘他返到D1附近,扯下國旗並丟到地上,部份旗杆屈曲。

保安於0545時巡邏,當時國旗完整無缺。0600時有一名女子說國旗被人焚燒。PW1發現國旗被扯落地、焚燒,通知主管,主管影相及拍片記錄。警員0655時到場,發現10支國旗被焚燒,其中8支在地下,2支旗杆被扯下。

20支新國旗之後被重新掛上,警員到場影相作證。

從宏輝中心閉路電視及的士提供的行車紀錄儀,拍攝到D1與D2侮辱國旗的過程。PW5見到一名男子扯旗杆,PW2見兩男子燒國旗、扯國旗。另一證人有影相記錄。

0449時,被告在案發地點附近的宏輝中心用八達通購買了兩支啤酒 ,與閉路電視吻合。該筆交易以消費券支付,根據消費券資料,與被告名字吻合。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紀錄。

D1於10月15日在住所被捕,警誡下他否認焚燒國旗,承認證物P23是自己的衣物。D2於11月5日在住所被捕,警誡下稱一時貪玩,「案發時飲咗啤酒,見人燒國旗,覺得有趣,問[D1]後就一齊燒。」

20支國旗當中,有17支被焚燒,總計18支被扯落地,2支旗杆被扯下。

兩位被告同意按控方要求各賠償$1195,D2將在7日內支付金額。

📌減刑陳詞

👤D1
超市工作人員,受僱一年,中五學歷。1997年經歷家庭離異,今年8月被診斷患病。

辯方指,D1受酒精影響而犯案,只是一時貪玩。

官:睇片唔覺佢醉
辯:但酒精足以誤事
官:但呢個係侮辱國旗
辯:明白是嚴重罪行,只是解釋被告行為

辯方續道,案發時間為晚上,在非繁忙地段、範圍小,被告的行為無意傷害他人,沒有使用其他工具。

經歷5週還押期的被告寫了親筆信予法庭。被告犯錯後一直倍感壓力,並希望事件從未發生。他的未婚妻今天有到庭支持,二人準備結婚,被告承諾會戒酒。他有悔意,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D2
單身,與祖父母、已退休的父母及姐姐同住。

D2沒有刑事紀錄,希望法庭從輕發落,被告有手寫求情信。他受酒精影響而犯案,後悔自己做錯事致不能孝順父母,希望法庭給予最後一次機會。

案件押至5月12日1430進行判刑,期間法庭會為兩位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二人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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