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10629藍田

張(32) 🛑已還押逾10個月

控罪:
(1)管有炸藥
被控於2021年6月29日,在九龍藍田康華苑B座某單位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鉀及硫磺。
(2)無牌管有彈藥
被告被控於2021年6月29日,在九龍藍田康華苑B座某單位內無牌管有彈藥,即580枚空包彈,是發槍彈推動打釘工具的槍彈。
(3)煽惑他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至某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惑他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辯方指尚未收齊控方文件,申請押後。

保釋:
⚪️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7月5日1430時灣仔區域法院再訊,期間維持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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