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施祖堯裁判官
#1111元朗 #審訊 [1/2]
鄧(23)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詳情: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元朗青山公路 - 元朗段39號金豐大廈外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 控方案情
控方傳召了三名控方證人,當中只依賴PW1的證供。
控方案情詳情請按此📌 辯方案情
被告選擇作供,當中被控方盤問大約90分鐘,不乏一些有趣或是尖銳的問題,比如「所以你本人有呢個習慣,若然你病呢,就會帶口罩喇?」、「即係你做女咁耐,都唔知屋企人有無儲口罩?」、「唔係挑戰政治立場,(但係你) 對政治有無立場?」。
被告作供及盤問詳情請按此被告作供完畢。
裁判官提議辯方明日才進行結案陳詞,辯方同意。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1000 時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續審,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1616 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