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區域法院)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暴動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以下全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D1:蘇(18)/ D2:溫(27)/ D3:鍾(21)
D5:唐(26)/ D6:黃(21)/ D8:馮(19)
D15:張(21)/ D20:張(18)/ D21:蘇(25)
D22:黃(19)/ D24:廖(26)/ D25:黃(21)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原定審訊:2023年10月23日起,共25天中文審訊
審前覆核:2023年8月23日1430時


D1:林(28)/ D2:林(20)/ D3:劉(19)
D4:李(17)/ D5:梁(24)/ D6:譚(24)
D7:謝(23)/ D8:王(23)/ D9:王(22)
D10:黃(23)/ D11:黃(18)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原定審訊:2023年8月21日起,共30天中文審訊
審前覆核:2023年7月21日1430時


控方申請將上述兩案合併。

雖然兩案涉及相同控罪(暴動),但早前控方申請分開處理;現在申請合併,據高官所知,原因為司法機構公佈了有關的新場地及資源,控方並非隨意提出此申請。

兩案被告共同面對同一控罪,沒有其他控罪。法律團隊有重疊,辯方共17支法律團隊,合併後可省去重覆盤問。本案涉及23名被告,18支法律團隊(包括控方在內)。雖然涉及更多證人,但目前距離開庭還有14個月,相信辯方有足夠時間作準備,控方亦早已送交證據。

辯方怕更換法律團隊會對被告造成不公,但高官相信,被告有足夠時間安排新的法律團隊,更換法律代表不會對被告造成財政負擔。至於未能挑選心儀法律團隊,法援委派的與在座各位一樣都是合資格的執業律師,這不是拒絕合併申請的理由。高官又指,現時難以估計一年後的公共衛生情況,不應過份擔心疫情的影響。

高官認為合併兩案不會對辯方造成不公,因此⭕️批准⭕️控方的合併申請。

🌟合併後案件定於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8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進行為期35天的中文審訊。審前覆核於2023年7月31日1430時進行。

9位被告申請更改擔保條件獲批 更改如下:
溫(27):宵禁時間改為0300-0700
唐(26):更改報到警署
黃(21):更改報到警署及時間
張(21):宵禁時間改為0000-0600
蘇(25):宵禁時間改為 0200-0700
林(28):更改報到時間
劉(19):因工作需要,宵禁時間改為0000-0700
李(17):因工作需要,宵禁時間改為0000-0700
謝(23):宵禁令接受「工作例外」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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