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1001佐敦
#續審 [15/20]

D1:袁(31)/ D2:黃(23)/ D3:黎(23)
D4:吳(18)/ D5:甄(17)/ D6:姚(24)
D7:彭(29)/ D8:張(17)/ D9:韋(22)
D10:梅(24)/ D11:林(26)/ D12:鄭(27)

控罪:
(1)所有被告:暴動
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與另一案件中的4人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於尖沙嘴警署與長樂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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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DW1 D2
盤問:
-有用力氣激動叫了名字2次,但記不起說「我做野經過,無辜」時情緒,看過辯方片段前自己叫過咩已忘記了,而呈堂片段只拍到叫名字拍不到較早前講「我做嘢經過,無辜」
-因被壓住透不到氣再沒講其他句子,不同意因合作只是細力地壓住
-眼罩口罩在office放入背囊,已看資訊知道所去景點安全,帶備在身是以防萬一,十月一日前試過離很遠聞過催淚煙
-除了通州街回office較近,其他景點要半個鐘,所以遇上催淚煙會用眼罩口罩而不返去公司
-當時口罩沒疫情非必需,也是以防萬一遇上催淚煙,不同意預期會近距離去接觸催淚煙
-橫過眾坊街去循道中學知冇車因已經被人佔路,沒有跟同行3人詳盡討論,沒有即時危險性令停下或改地方或時間
-播放20a 立場新聞約15:50:00,控指:
逸東酒店外不止作供所提一百人
馬路上放上雜物堵路
-播放ICAC CCTV 15:49
遠方一大群人(多過作供廿三十人)由旺角行馬路向尖沙咀,不同意指自己位置看不到眾坊街彌敦道交界
-自己有經此行人路但應該是之後所以拍不到,控方指D2此說法是因知此CCTV之後被噴黑而講
-最後控方指立場截圖1649時其實D2在iCAC遠方紅圈內由眾坊街逃避警員走向加士居道,證人不同意。

覆問:
-主控問「再見xxx」是一黃公司製作,其實只是蘋果集團子公司,D2指公司客戶包括不同背景,今年有製作政府廣告(呈上截圖D2(27,28)),另外也接過西九M+工作(製作,剪接)截圖D2(30)
-D2本人除燈光也負責其他崗位,可見上述政府廣告是製作經理
-拍攝片段謝幕鳴謝一般是寫個人名字及崗位,不會寫上公司名義
-拍攝工作不會局限社會議題
-不知非租約上租客也可將支出報稅因本人不負責稅務
-認得D2(31)是租office 時2019睇樓照片,自己在相中。有用office地址購物,呈上自己名字網購收據D2(32)
-控方找到FB片段 「一丁目(再見xxx) 」非正式發行片段,2019年導演將一片段鳴謝過目後發現出錯更正後就是D2(15)片段,但現因平台已經結業網上找不到片段,控方找到FB片段是其他人將錯誤版本放上網。
-作供指視察時仍有十人開拍,但要很多工序預備,時間緊迫
-折返是在過路處見眾坊街白色小巴停下附近有警察走動,燈光師叫走便掉頭
-早已忘記被捕壓在地上說過甚麽,D2是在拘捕警員重召作供看過播放片段後才喚起
-被捕後警察有說唔好嘈
-橫過彌敦道時不認為迫切危險至停低

官:
-帶口罩眼罩以防萬一,指拍檔也在office帶眼罩口罩外出,是雙方有討論後
-office查看資料查邊區有示威,現在不記得邊區
-望不到制服後同行朋友有冇返轉頭

1242 D2辯方案情完-

控方指D3 及D12 代表有提出一些作供事項,由於想法較新,今日要同律政處商討。建議今日下午休庭明早再繼續。

另外結案陳詞雙方各需3星期,理論上法庭7月可收齊,暫時各方日誌可能要在9月作口頭結案陳詞,
法庭指示律師趁空檔先磋商可行時間。

12:50 今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早1000同庭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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