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梁雅忻裁判官
#20210409慈雲山 #審訊 [1/3]
#答辯

廖(59)

控罪:
(1) 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2)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3) 抗拒警務人員

詳情:
被控於2021年4月9日晚上大概10時半,於慈雲山(南)巴士總站附近未能出示身份證,並且阻差辦公及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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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承認控罪(2),控罪(1), (3)獲不提證供起訴。

法庭安排索取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2022年6月22日09:30判刑。

被告以原條件繼續保釋外出。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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