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范(27)

修訂控罪一:煽惑他人普通襲擊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8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
(違反普通法、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及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

修訂控罪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8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違反普通法、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及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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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沒有法律代表,法庭收到法援法援署信件,控方沒反對


押後至2022年7月28日1430於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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