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梁嘉琪裁判官
#0811太古 #審訊 [5/9]

D1:謝(24)
D2:何(20)
D3:孟(22)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D1-D5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和另一些人在香港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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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代表:#吳宗鑾大律師
D2代表:鄧大律師
D3 代表:張大律師

📌上午審訊:

📌PW6 PC23571 余樂文(音)作供(拘捕D2)
盤問
🔸D1代表
-控方文件冊80頁看中國截圖22:43康山道西行線可見得兩條行車線,證人指計埋電車路3條行車線,所以自己作供説3線
-P81 指所乘車停下前見有二三十人向西慢行,透過車窗見普遍衣著黑色衣服及有蒙面
-從後追截看不到示威者細緻衣服,但同車上觀察所見大致相同
🔸D2代表
-自己坐第三部車,沒留意行駛時同前車距離
-所乘小巴停下東行線靠西行,看不到前車。證人第一眼見D2在二三十人湧入側門前在牆外行人路上,近側門殘疾人士出入口。要求下在地圖畫出第一眼見到D2自己位置(P82)
-不同意D2是慢行往殘疾人士通道,不肯定下車所見60米外二三十人當中包括D2,只肯定追截時他是湧入去Aeon Style側門其中一人。
-由下車追同二三十人逃跑一直保持五六十米,因多人湧入側門阻塞所以拉近距離追上,自己跑落Aeon Style樓梯,正面見到D2在殘疾人士通道上
🎥P48 CBC 片段見除自己外有其他謦員接觸D2,承認自己專注D2故一直認為是第一位警員截停D2沒留意其他警員,看片後同意第一位截停D2是片段中穿黑色衫警員,也不清楚該警員為何截停D2及不知道該警員身份。
-不清楚由康安街康山道交界至太古站行人路只有AEON Style出入口
-🎥D2代表播放辯方影片D2(1)(片由45秒播至2分10秒),片段在西行電車路上拍攝C出口及東西行車線,PW6確認是事發時C出口附近,1分15秒見到東行線上有2架警方小巴,證人指所坐那架近電車站。
-證人同意P48片段內黑色制服警員曾對D2用武力,不同意D2掙扎是因受武力對待的反應,自己捉住其手時D2是有掙扎反抗。
🔸D3代表
-康山道留意到該二三十人慢行是因羣人衣服裝備即黑色衫褲戴頭盔口罩
沒覆問

📌PW7 PC 14212 趙金(音)作供
(拘捕D3)
主問
當日屬香港總區應變大隊,2243乘坐警方私家車跟隨PTU E4小隊到康山道近康怡廣場見到一百米外西行線馬路上有百多二百示威者,大部分穿黑色衫黑色褲戴黃色頭盔,有人持遮及用雷射筆射向警車。之後2244收指示車停康山道康安街燈位,下車走過西行線作散驅散及拘捕。下車見約四五十名示威者西行線馬路向自己方向跑,證人跑前30米左右被示威者見到,示威人士隨即掉頭。由於康山道另一面有軍裝反方向來形成包抄,見到大部分示威者在距自己五六十米走入AEON,同時有人跑入太古地鐵站,但不知那是何出口。自己在康山道追入AEON, 第一眼見到一個穿灰褲灰色背囊示威者在康山道出現,因不是黑色衫褲所以特別留意,該人在示威者較後位置,一直追到康山道2號近玻璃門口有同事將其制服,由於該人手舞足蹈掙扎於是PW7上前協助,2250-2253時同該人搜身。記得在背囊搜出人字拖,一把遮及藍色防水袋,其身旁有一黃色頭盔(裁判官質問下💢控方指立場不知頭盔是誰人,法庭不需考慮)。證人在文件夾42至54頁認出該人搜出之證物。證人指事隔多年現在庭上認唔出該人。同日2300時軍裝PC20836 走過來,證人交代詳情後吩附軍裝將孟姓被告拘捕。證人在文件夾內當日拍攝之相片認出孟姓男子。控方要求在康山道地圖畫下停車,第一眼見示威者位置,四五十人跑來時位置,第一眼見到孟姓男子其所在位置,建築物內制服孟姓男子位置,尾隨孟姓男子路線(呈堂P83)。

1307 今日完

下午因D1代表要前往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法庭批准押後至下星期一繼續。

下星期一0930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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