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杜麗冰法官
#1113上水 #謀殺 #暴動 #審訊 [14/19]

👥劉 (17),陳 (16)
以上為案發年齡

🛑二人已還押逾25個月

兩名被告共同面對三項控罪:
(1) 謀殺 (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2條)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路2號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人士謀殺羅長清
表證不成立,改控誤殺

(2) 有意圖而傷人 (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17條)
於同日同地,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地使男子X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3) 暴動 (公安條例 第19條)
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案情:
被指在11月13日於上水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人士謀殺羅長清,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地使男子X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及於同日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周凱靈大律師

D1法律代表:
#Counsel Mr David Rex Boyton

D2法律代表:
#Counsel Mr Ian H Po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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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審訊】

D2辯方大律師向陪審團說明將會有兩位精神科醫生作供(控辯各一位證人),以及D2的母親和哥哥。


📌傳召辯方證人D2母親作供

🔸辯方主問

被告母親指拘捕當日下午與朋友外國,有警員致電她指兩個兒子均需到警署協助調查一宗傷人案,叫她立即回來;她當時稱要30至40分鐘才能到。她電召的士後等了大概10-15分鐘,於五點鐘左右去到。在門外時,自稱沙展陳sir再跟她說,「好小事」「要兩個仔協助調查一宗傷人案」「媽咪陪住就得」。

媽媽指D2由13歲起被診斷為焦慮症及,一直有服藥,於那打素覆診。當日離開住所時有警員拿住D2的精神科藥物。

之後媽媽和D2一起到上水警署,有警員跟她說不能在會面室說話。會面期間留意到D2有焦慮症發作的徵症。辯方播放錄影會面中段的慢鏡,(因為有枱櫈郁,所以淨係聽到有疑似對話聲,畫面中媽媽少少挨向D2)。媽媽指她問D2「飲唔飲水、食唔食藥」,然後D2回答「個頭好頭痛」。

媽媽曾再詢問警員可否讓D2服藥,警員回答指會面紀錄期間不得服藥,「好快就完,錄完就食得藥」。

🔹控方盤問

控方不停問媽媽當時能否理解案件嚴重性,媽媽指當時警察話「好小事、協助調查傷人案」,「上水事件當日有人死亡,你個仔單傷人係同一個範圍,所以會一併調查」。所以媽媽當時不認為事情很嚴重。

之後控方播放錄影會面紀錄,當時D2同意不需律師陪同,媽媽指當刻D2的焦慮症未發作,但腿部有不規則抖動,此為其一焦慮症徵狀,所以此刻沒要求讓D2服藥。

牆上有貼住羈留人士通知書,質疑媽媽當時為何知道D2可以服藥。媽媽指她不能完全理解通知書內容,同意D2曾複讀某兩項權利,但她當時腦內一片空白,專注力只在D2身上的徵狀。作為媽媽,她很擔心兒子的狀況,很害怕會惡化,所以一直望住D2的手腳作觀察。

媽媽指D2精神科醫生建議他多與人接觸或溝通,被告有上學,有時焦慮症發作會需要媽媽接送或要請假。她知道被告有兼職工作,不定期,是被告朋友介紹;不知道有否出糧,她只希望兒子多社交,沒有追問人工。

下午1430續審

本庭仍須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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