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梁嘉琪裁判官
#0811太古 #審訊 [8/9]

D1:謝(24)
D2:何(20)
D3:孟(22)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D1-D5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和另一些人在香港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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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代表:#吳宗鑾大律師
D2代表:鄧大律師
D3 代表:張大律師

上午審訊:

📌PW9 DPC 18088 作供 (對比片段辯認3被告:D1、D2不爭議辨認,D3有爭議)

盤問
🔸D3代表
-🎥P50 看中國片段第45秒開始,至1分32秒,同意代表指1分26秒制服在地上男子只得左手戴有白色手襪
-同意D3證物防毒面具連濾咀相片可見3M字眼
-同意D3相片手襪為黃色,沒見過實物相信因該款是手掌位有黃色凸紋,其他位白色
-D3背囊相片不似淺灰色,回答可能燈光問題影嚮,不知道牌子。同意D3代表呈上8張灰色背包圖片D3-3(1-8),多款不同牌子同D3身上背囊差唔多,不知道是否好普遍。
-同意D3身上黑衫證物相片見到有字,昨天說D3上衣似反轉著。代表律師質疑當時晚上而證人不在場何以肯定,證人指是看過拘捕全身相片及現場片段後自己意見。同意片段AEON Style中門入口玻璃門外D3被制服地上時頭上沒有黑色頭盔,不排除拘捕時跌咗。D3代表問康怡廣場CCTV拍攝示威者進入中門作供說看到男子A及B,證人今日指畫面質素未能確定男子A有沒有戴黑色頭盔
-P92至P97 截圖是按片段時序及地點推算逃走路線而辨認男子A及B,P94男子A可見穿黑鞋,P95兩人消失,P95男子A再出現,承認辨認是靠身上衣物服飾及行走路線同意頭盔黑衣物防毒面具是示威者普遍裝束。
🎥P44 icable FB 22:44:33開始至22:45:25時男子A及B只出現一兩秒,證人也是憑衣飾辨認是兩人。
覆問
-再看🎥P50看中國片段由1分20秒起,1分25及26秒畫面見地上有兩個黑色頭盔,其中一個在制服男子A警員大腿附近
-辨認主要依靠黑衫,短䃿因拍攝D3全身照時沒有頭盔

控方完成所有舉證,D1及D2代表沒有中段陳詞,D3代表指將有口頭中段陳詞,但需時預備要求押後至下午作陳詞。

1119 上午完畢,下午1430繼續

下午審訊:

📌D3 代表口頭中段陳詞
辯方主要認為控方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證據指出D3於事發時有參與非法集會。本案共有9名證人,首三位主要是大環境如有百名示威者穿黑色衫褲戴豬咀頭盔,有人持鐵支及雷射筆。PW7為拘捕D3警員,主要證供為補錄記事冊指在巴士站見D3走在最尾在15米外,辨方認為其口供不可信,事隔兩年多才在庭上作供説出15米距離,庭上也説事隔多年認唔到D3。PW8是之後拘埔D3及接收證物。PW9是憑片段辯認3被告,作供指如何辨認男子A及B ,同意男子A之黑頭盔及一隻白手襪被捕時沒見到。男子A之背囊非常普遍,甚至宣稱頭盔也是示威者常有,背囊上之飾物用作辨認為本案D3身份並非有力證據
📌控方回應
不同意D3代表呈堂多款背囊圖片是普遍,控方認為背囊上飾物亦有一定程度協助辨認

⭕️法庭裁定D1,D2及D3表面證供成立。

-D1及D2皆選擇不作供及不會傳召證人
-D3會作供及傳召一位事實證人,法律代表指需時預備要求押後至明早完成D3辯方案情。

1525 今日完畢,明天0930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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