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理大 #審訊 [12/14]

A1:陳(21)/ A2:陳(17)/ A3:郭(20)
A4:羅(16)/ A5:李(21)/ A6:袁(21)

控罪:暴動
各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7-18日期間,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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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作供意向
D1不作供亦不會傳召證人
D2會作供,不會傳召證人
D3會作供,不會傳召證人
D4會作供,不會傳召證人
D5會作供,不會傳召證人
D6不作供亦不會傳召證人

D5代表大律師將由7月6日起缺席本案審訊(因有國安法案件),會交由他的律師在場,因此申請今天先讓D5作供。法庭批准。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0854

傳召D5

🔸辯方主問

D5在1999年11月於香港出生,案發時剛剛20歲,與父母及家姐在大埔同住。他從2018年9月起修讀為期兩年的理大建築科技及管理高級文憑,2019年暑期完成第一年課程,第二年課程於19年9月開學。

他修讀的其中一個課程是Building services (1),有功課,是關於樓宇的case study報告。辯方庭上展示文件,D5確認是其功課副本。這是一份5人一組的小組功課,由他們自行分組。教師是江sir,D5忘記其全名。功課要由學生自己選擇樓宇,有7個範圍可選擇;D5最後選擇了供水及去水。本次研究係批判性研究,需在11月21日前呈交,不可以使用電子形式提交,而是紙本形式。

Block Z即地圖上的Z,S代表南方。整個紅磡校園都是上課區域。在校需要使用電腦,他平時去開CF401 (C core和F core)及Wmcore使用電腦。最後D5在12月2日交功課。報告頁數為自己加上,新學期開始第4-5個星期動工。他負責畫圖及分析第二個重點,其餘重點由另外三個同學負責。11月時暫時停課。保安已撤離校園。D5無返學校,因為11日在吐露港沒有車路。他在11-16日都沒有回過理大。功課剛落成大綱,他自己做完就放上word。

11月16日吐露港開始解封。D5在20日收到通知,改為12月2日交功課。吐露港開始解封後,他打算回校完成功課;他只知道停課消息,不知道其他消息。因家中電腦效能差,而他要處理大量圖片--包括售樓平面圖、書及頁面,所以選擇回校做功課。他選擇了以旺角詩歌舞街的住宅大廈作為研究主題,要使用2-3個螢幕顯示器。他17日乘坐的士回理大,約0909時在近麼地廣場位置落車,因學校附近有路障--他不是親眼看見有路障,而是聽的士司機所說。他堅持回校是因為家中電腦不適合做功課。組裡不止他一個人負責畫圖,但具體分配要睇售樓書後才分配到。

他首先行到加連威老道向左,到漆南道右轉,在A core正門進入。當時他見到有一班人站在學校門口聚集,應該就是警察提及的熱心市民,因他們只穿普通衣服。他進入理大時沒有被警告,亦沒有受襲擊。他身穿普通黑色T及黑風褸、灰色短褲、黑鞋,有帶背囊;現在他認不到當日回校所穿的黑色上衣。

入理大後他一路前行,行上平台位,然後到F core,上樓梯到4樓。他不清楚升降機有沒有運作。F core有升降機。他打算去電腦室。他之前識到一個朋友讀工業及系統工程,有一齊做project,對方曾帶他到F core 401電腦室。此處亦是最近正門A core的地方。CF401有牆有窗,窗望到E同D core中間嘅花園位,望唔到暢運道。電腦室有開放,電腦需要登入,有label寫上帳號和密碼,不需使用學生編號登入。進入理大至去CF401期間,D5只見到少量黑衣人及著螢光的人,沒有見到警民衝突或市民之間衝突。上到401,他開了3部電腦做功課,當時電腦室內沒有其他人--之前他也曾經試過去到此電腦室沒有其他人。他做功課做到中午12點,做了兩個多小時,期間沒有留意關於理大的新聞資料。

1200時他覺得肚餓,於是去飯堂食嘢(VA 地底),以前也去過這個食堂。理大有兩個食堂,另一個在S core。由A core行到Z core需時10分鐘左右。當時食堂有開,他見到有黑衣人,亦有穿普通便服的人,沒有平時見到的工作人員,有食物提供。他食飯時聽到旁邊有人說,廣播話出面好混亂;他食完飯後回去CF401繼續做功課。明知混亂又不回家,是因為他要做功課--這份功課是第二年學期的第一份功課,會決定他能否升上學士學位;拎到足夠的GPA、拎到offer,第三年他就可以升上學士學位。

做到1600-1700左右,他未做完功課--現在他講唔到自己當日做到邊度。當時他本打算返屋企,之後再回校繼續做。離開CF401後,他到達A core平台(正門位置)。A core與B core之間有屏障,下面是樓梯;之後一直向前行,可以到達A core隔離,平台在樓梯上面。他看到催淚彈及磚頭互相飛來飛去,見到警察。警察在暢通道及漆咸道南交界,即他早上見到熱心市民的位置;示威者則身處正門出入口及暢運道附近。

D5覺得眼睛刺痛,開始流眼水,而自己當時無裝備在身。他沒有嘗試透過A core離開校園,因為身處平台位時已覺得很辛苦。他見到平台位有好多人沖涼沖身,其中有一人站在長方形大箱中間,因為他們身上有藍色染劑。他見到有大概十多人沖身,有除衫,用水沖衫。水從水喉而來,可能是平時淋花用的水喉。他感覺到自己的腳濕了,擰轉頭見到大箱倒瀉咗,人由膠箱走出來。他不知道膠箱來源。他的腳被大箱裡的水濺濕--水是藍色的,但他沒有確認自己身上是否有顏色。然後他向F core方向行,返去CF401。

他發現出面環境很混亂,站在平台已經好唔舒服,如果行出正門位就會睇唔清周圍。當時他有擔心自身安全,但沒有嘗試從其他出入口離開理大,因為看到A core附近的出入口被雜物塞住,同埋當時覺得隻腳好痛,所以想去沖腳先。

D core有行人天橋,通往尖東,北橋通往火車站;Y core有條行人隧道去何文田方向;Z core有行人隧道通往Y core。D core可以喺D同F望到;他當時見到有雜物在行人天橋入口位。他冇去Y core,因為想沖腳,係上到去開始發現腳好痛,去咗VA地底--食堂旁邊有更衣室,他在更衣室見到有好多棄置的衣物,環境很混亂。他有沖腳、換衫--換衫是因為他原本身穿衣物吸了催淚煙的味道;他不是由家裡帶衫去換。食堂附近有一個物資站,有衣物提供;他較早前去食飯時已知有物資站。

他先去物資站,然後再去更衣室。他在物資站拿了一件綠色衫+黑色長褲+黑色底褲。除咗身上有催淚彈味外,他成個人都出咗汗,應該係去到A core觀察時很緊張,所以出汗。他之前沒有親身見過暴動場景。沖身、洗腳後,他換上了從物資站拿來的衫褲,原本著住的衣物(灰色短褲、黑色上衣和底褲)就放入背囊。底褲是最後在警署找到的底褲;綠色衣物是他被拘捕時身穿的衣物。

腳上的藍色顏料洗唔甩,他沖完身回到電腦室,當時時間已是1800-1900。他有睇下Instagram,冇睇警方的Facebook、Twitter或新聞處發表的消息。IG上有關於理大的消息,指出面情況很混亂。辯方不爭議當日中午時分警方叫人唔好去理工大學;D5當日沒有收到此消息。回到電腦室後他打算繼續做功課,因出面情況好混亂,覺得如果出去會受傷。當時他預計夜晚、凌晨便可以安全離開理大,因為之前很多社會運動都是接近這個時間結束--此為睇新聞得知的資訊。他回到401後繼續做功課,期間在空閒時間睇IG,功課做到2200左右。當日他睇IG見唔到警方設下死線的消息--凌晨時分他才從一位急救員口中知道消息。

約2200時他嘗試透過A core離開,但未能離開,與中午情況差不多,都是情況混亂。他沒有帶裝備。這次他亦受催淚煙影響,與下午的情況相類似。因為現場情況比下午1600-1700那次嚴重,所以有著螢光衫、相信是急救員的人,替他滴生理鹽水。二人有交談,D5向對方表示想離開,對方回答2200時之後出去的人都會以暴動罪被拘捕。當時約2215-2220;對方叫D5留在理大,因為翌日情況可能會好轉。

D5留低,向VA方向行,因為在A core被催淚彈影響,而急救員替他滴生理鹽水時,他的衫褲都被生理鹽水弄濕,衣物亦沾上催淚煙的氣味,所以他決定去物資站再拿一套衫更換。當時他尚未決定離開與否,去到物資站拎一件黑色衫及黑色長褲,再去更衣室沖多次涼及更換衣物。證物相冊59頁顯示D5背囊物品,見到有兩件黑色衫--D5唔知邊一件係屋企著出嚟那件,確認兩條黑色長褲。

沖完涼後他去了更衣室旁的體育館,因為那裡可以休息。他中午食飯時望過去入面,見到有軟墊之類。他唔清楚軟墊從何而來;當刻他仍未決定去留。他在體育館找了一塊空的軟墊,坐低。當時有其他人,有些穿黑衣,有些穿普通便服;他自己當時也是著黑色衫,但不確定與其他黑衣人是不是同路人,因不確定他們的目的。他曾去問周圍的人,問而家應唔應該出去好,而對方都說外面仍然好危險,叫他留到聽朝再做決定。他相信他們的說法,因為自己都見過出面的情況,認為沒有辦法離開。最後他當晚在體育館過,有睡覺。他是在體育館作出不離開的決定。

當時他的父母去了旅行,他有通知家姐。瞓到朝早0700左右,他起身去食堂食嘢。他亦有去物資站,有人給他一袋物品,告訴他出去時會有用。袋內有裝備:黑色頭盔、泳鏡、眼罩、面巾、手套,好似有個噴霧--當時他沒有仔細睇是什麼噴霧。他有戴頭盔,之後去A core,望到正門,情況與晚上不同。這次他見到消防員及救護員在暢運道,見唔到有衝突,亦見不到警察。當時A core有其他人,但好少。

-D5主問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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