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七庭
#彭亮廷裁判官
#20210220沙田 #裁決

🙎🏻‍♀️D1: 黃文萱/前沙田區議員,🙎🏻‍♂️D2: 麥(黃的前助理)

控罪:
兩人各自被傳票控告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合併處理

案情: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0157

——————
[10:00] 開庭

裁決:
四位控方証人不可靠,法庭不安信。派防疫物資可括免社交距離。

2個街站所做事項不相同不構成共同目的。控方沒有証據指出D1同D2事前在社交媒體發放宣傅同中學生一起擺街站。

D1作供有條有理。彭官有詳細睇過片段,有機動部隊警員同D1 & D2 講,給3O分鐘收拾物件離開,就不會票控。

裁定限聚令罪名不成立🎊

💛感謝臨時直播員💛
How to Record Hands-Free on Snap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