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莫子聰裁判官
#1013黃大仙 #續審 [2/2]

陸(24)

控罪及詳情:
(1) 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雷射筆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管有一包膠索帶,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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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本案的主控現時在醫院, 據悉需要7日病假。 法庭視乎辯方案情是否有證供需要處理, 如果沒有, 可以讓控方以書面形式處理陳詞, 現將視乎主控的情況, 法庭及控辯雙方的檔期決定何時再續。

案件押後至8月27日0930同庭續審, 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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