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1103大埔 #不服定罪上訴

D2: 鄭(54)

控罪1: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
3人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新界大埔安邦路3號大埔超級城C區地下中庭與其他人士意圖防止男子李XX由於犯了罪行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高級警員58690郭文廸。

🔺經審訊後罪成,D2於2021年11月18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上訴方代表: #黃立煒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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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答辯方播放片段,指稱片段內D2烏低身,之後掟嘢,手部見到向前動作,但是何物件不清楚。陳詞指控方第二證人作證説阻擋是指有人羣在中間,但自己由始至終一直觀察留意D2雙手至捉住她。至於身份辨認,控方依賴PW2作供以及被捕後拍照同呈堂片段內衣著。法官指部份片段非常淸楚自己觀感是可以憑身型樣貌認出D2,不用依賴衣著。上訴方希望法庭考慮主要之P18片段在距離及清晰度都難以安穩依賴令D2入罪。

法庭需時審視雙方理據,擇日宣佈結果。

案件押後至10月13日 1430宣佈判決書,期間以原條件繼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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