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宣讀判詞
#1110旺角

鄭(34)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一帶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有網民當天號召全港「八區開花」,各區爆發多宗衝突,其中女被告在旺角被捕,並於警署被搜出藏有一支鐳射筆。被告經審訊後被鄭念慈裁判官裁定罪成,於2020年11月27日被判處6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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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庭上沒讀出理由只派判決書講結果。

裁決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word/vetted/other/ch/2020/HCMA000406_2020.docx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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