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梁嘉琪裁判官
#0811太古 #審訊 [10/9]

D1:謝(24)
D2:何(20)
D3:孟(22)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D1-D5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和另一些人在香港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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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代表:#吳宗鑾大律師
D2代表:鄧大律師
D3 代表:張大律師

【1510】開庭

📌D3 作供
控方繼續盤問
-十點鐘多離家到太古站C出口往栢蕙苑,發現現場多人聚集及看不到父所指公園,人羣在馬路及行人路,有持長遮擔心安全,未經歷過此場面
-想打電話給父,本以為在袋內其後才知留在家
-進入商場想戴上防毒面具,但只掛頸,打算真正有危險如發射催淚煙才用,一隻手套放面具側順便戴埋沒想過有咩用,感覺安全啲
🎥P63 224610開始,康怡超市側門入口CCTV,多人走入,D3指自己在門口。控方指留意一人穿淺色䃿,其右邊有一橙色物體。不肯定此人是自己,也不同意自己戴黑色頭盔
🎥P50 看中國00:57開始,不同意00:59一男戴黑色頭盔灰背盔是自己,1分鐘多片段制服男子其黑色tee招牌反轉,D3不同意。
-P51 圖片同意是當日用背囊
-作供指在警署才反轉黑色衫是怕被人影到公司名,但室內冇記者或其他人,D3說第一次被拉不清楚
-不同意受傷是自己掙扎造成,重申是有警員將頭撞向鐵閘所致,不同意警員作供提及男子A是自己,同意265頁圖片被制服地上人是自己但不是男子A
覆問
-幾時離開車廂作供答22:40但不肯定因沒有錶
-C出口樓梯回答可能係下去大堂因自己不在太古站附近住或工作對該處不熟悉
📌DW1 李小姐 [D3事實證人]
主問
-同家人住鰂魚涌,確認呈堂7頁文件D3-(10)包括8月7至11日去鹿兒島旅行資料,8月11日下午2:50到港,另有護照副本,日本出入境蓋章。
-認識孟先生(D3父),為2002 -2003舊同事,離開公司後仍有聯絡
-Whatsapp 文字通話列印本,可見有日本照人氣藥品,8月9日內容提及代購2盒感冒藥,指8月11日要求「他」2200-2300上門取,「他」是D3,因父子有爭吵D3自己上門取自己一盒。另有whatsapp電話通話紀錄
-只在2004年見過D3,但有其父Facebook認得D3,當晚D3沒到取,因提過23:00前取到就取故沒理會
-確認呈堂D3父感冒藥過數通知
-太古站吉之島出口往自己居所最近,但不知是叫咩出口
盤問
-D3父並非次次托代買藥,今次是第一定二次,平時有約食飯。沒有其子D3聯絡電話
-D3不知其住址
-通話紀錄是從D3父手機印下,要求買藥見到2019年8月8日,其他對話日期沒有資料不淸楚
-分開取藥因D3父指父子有抝撬,詳情不知
-知道D3因非法集結被拉,其父數月前通知上庭作證人
沒有覆問

-D3辯方案情完結-

【1653】是日完庭

案件押後至9月19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作結案陳詞(預留9月30日備用)。法庭指示控方書面陳詞須在8月18日1300或前提交,辯方須在9月1日1300前回應及交書面結案陳詞,雙方進一步回應分別在9月7及9日1300前。3人以原有條件擔保

由於辯方已舉證完畢,因此原安排於8月1日的審期將會取消。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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