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如果你參與急救,點解你唔係參與暴動? 彭偉昌法官舉例:「如果你著住某國軍服,手臂有白底紅十字臂章,咁都會當你係軍醫掛!咁就唔係代表嗰個國參與緊前線作戰喇咩?同佢洗眼嗰啲就唔係support and encouragement咩?點解急救員就唔係參與暴動呢?而家你唔係聖若翰救傷隊呀嘛!你講呢啲點樣幫到你呢?急救員就唔可以參與暴動嘅咩?」
彭偉昌又指,上訴人如非打算身處最前線,預計會受到某種武力來犯,又何須帶備保護性裝備?質疑「你話保護性裝備,protect from what?明顯就係顯示想置身於前線囉。你話整全防衛裝備其實是急救用,證據係邊到呀?被捕時佢戴住黑色護具勞工手套,正如律政司一方所講,如果進行急救工作就應該戴外科手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