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1119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14/40] 案件第三組

下午進度

D3:何(20)/ D4:楊(29)/ D5:許(20)
D8:梁(34)/ D11:張(24)/ D12:李(20)
D13:彭(21)/ D17:吳(16)/ D18:何(23)
D20:李(18)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連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馬倫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8]
何(23)被控同日於厚福街,管有打火機、鐵鎚、士巴拿、鐵鋸、鉗及油漆。

(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20]
李(18)被控同日於厚福街與金馬倫道之間的後巷,保管鐵鎚及打火機。

(4)有意圖而縱火 [D20]
李(18)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厚福街後巷,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該處路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警長10005及警員8962的生命。

D17: 吳(16) 已承認暴動罪及被判入教導所❗️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1110

D20: 李(18) 已承認暴動罪❗️控罪3與4 存檔法庭詳情: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0853

——————————
[14:35] 開庭

D13 代表律師申請撤回案中案,會就片段嘅質素是否適合作辨認作陳詞。於是餘下只有D12 & D18有案中案要處理,D12關於3張被還原服裝的相片,D18關於口頭招認的自願性;D12 & D18 無中段陳詞,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兩被告選擇不作供,不會傳召證人。

法官表示下一階段係案中案嘅陳詞,希望控方可以做一份summary of evidence ,控方在明日(29/7) 17:00前將陳詞傳檔法庭,辯方在8月1日17:00前將回應傳檔法庭,8月2日因其中一位律師有事未能出庭,於是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8月3日11:00續審。
Samsung HW-B650: A Powerful Soundbar for an Immersive Audio Exper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