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暫代區院)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判刑
#20200807將軍澳

D5: 15歲仔
*以上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刑事損壞
被控於2020年8月7日,在將軍澳唐德街一號將軍澳廣場一樓78號舖東海堂,沒有合理辯解下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兩部收銀機顯示屏、一部八達通閱卡器、一部電子條碼掃描器,一道木門及一個櫥窗膠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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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理由
辯方律師求情指本案被告小學時品學優異,惟其父在升中學時離世,以致母親管教鬆散。中學時少年學業較吃力,在朋輩影響下誤入歧途。辯方律師指案發時正值少年受損友教唆,所幸是沒有參與縱火,案情不是同類型中最嚴重,被告人亦提早承認控罪,望判處刑期較短的更生中心。辯方更以「年少無知」形容被告人。

📌判刑
法官指懲教報告是三間院所皆合適,其判刑建議是勞教所,在休庭將近半小時後乃指出本案案情嚴重,即使被告成長時沒有合適監管,亦不是求情理由,必須從嚴處理。法庭終判處🔴勞教中心🔴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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