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網上言論

陸(34)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陸被指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被控於2020年1月13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 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
(a)引起僧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
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
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10:40]開庭
被告今天沒有律師代表

羅官指被告面對嚴重案件,控罪雖然非國安法控罪,但相關指控案情終審法院判案案例提及到類似情況有可能會係國安相關,所以指控嚴重。羅官問陸需唔需要搵律師或自己處理,陸表示想找當值律師。羅官指當值律師唔涵蓋國安法有關案件,提出陸先見主任再請示總部。

[10:45] 休庭至11:45
[12:10] 再開庭

總部批准申請當值律師服務。辯方已索取檢控同意書副本。控方未準備好答辯,辯方不反對控方申請押後。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不保留八天‼️

[12:15]完庭

案件應控方申請押後6星期到2022年9月13日1445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控方將會調查有關電子器材,🛑期間被告需要還押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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