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 區域法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審訊 [18/30]

上午進度

D3:陳(18) /D7:陳(22) /D8:鄭(25)
D10:鄭(23) /D11:張(24) /D12:張(23)
D13:周(41) /D15:方(23) /D16:馮(21)
D17:何(34) /D19:何(22)
上述為案發年齡

控罪:
(1) 暴動 所有被告
2019 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 & (3) D8 & D16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兩人在開審前被改控罪

*以上資料摘自《法庭線》 https://bit.ly/3PnejMp

控方法律代表: 葉大律師
辯方法律代表:
D3, D17 李大律師
D7 程大律師
D8, D15 洪大律師
D10, D16 #曾藹琪大律師
D11, D13 #姚大華大律師
D12 曾大律師
D19 劉大律師

- - - - - - - - - - - - -
有辯方律師與被告有嘢傾,申請延遲開庭。

[09:51] 開庭

案件管理:

主控匯報入咗醫院女警(17065)嘅情況,病假去到9月2日,控辯雙方商議用其他方式處理佢嘅證供。

D7 程大律師:
17065係檢取D7證物人員,昨日下午較後時間先知,正向被告索取指示,唔一定要傳召證人,案中某個階段19228都索涉檢取證物,希望藉著盤問19228可以解決,但因為時間倉猝,要多少少時間考慮,向法庭申請在下星期一才傳召19228。

D8, D15 洪大律師:
D8情況大致類同,昨日PW46作供有提及17065,19228有處理過D8,有相同申請。
關於D15情況,相關嘅警誡和證物警員係WDPC 57072,昨日先後收到控方兩個訊息,先話不會傳召,後來話揾唔到佢。主控解釋因為該女警離咗職,電話地址都未能聯絡。辯方無預計無咗個證人,19228只得兩份口供,都無提及D15,要等19228作供後,先知要唔要傳召17065。
D8 & D15 對檢取咗嘅證物無爭議,盤問嘅目的係針對無被檢取嘅物品。

D10, D16 #曾藹琪大律師:
對17065無盤問,另一警員12109都無盤問。
主控:傳召12109只係想佢交代D10嘅報稱地址。
律師:現在才知原因,反問被告在未被警誡下報稱地址有咩作用,對案情有咩份量。
主控:案發地點在油麻地,佢擺身份證時報稱地址在葵青,在警署報稱地址在青衣,佢點解要去油麻地?
法官:同意辯方講作用不大。
主控:係咪繼續傳召要攞指示。

D11, D13, D12 & D19 大律師表示對17065無盤問。

[10:42] 📍傳召PW47 督察 關浩章(音)

⚙️控方主問
11月18日駐守西九龍衝鋒隊第四隊指揮官,23:46收到指示去彌敦道咸美頓街接替防線,23:55去到,當時仲有西九龍衝鋒隊第一隊在場,行到咸美頓街,接替PTU做防線,面對超過300名示威者,有掟汽油彈,翌日00:08又收到指示,與第一隊沿彌敦道向北掃蕩,第一隊在南行線,第四隊在北行線,直至02:00,推進其間,第四隊隊員拘捕咗約十名示威者,帶咗上警車送返旺角警署,知到在寶寧大廈設立咗THA,但無帶去THA,進行掃蕩前,咸美頓街防線由東九龍PTU接手。

[10:51] ✂️辯方盤問

D3, D17, D7, D8, D15 大律師無盤問

D10, D16 #曾藹琪大律師:
引述未被控方使用的文件,PW47記事冊內容,其中一項記事係,2019/11/18 23:46 proceed to Nathan Road and Waterloo Road,下一項紀錄係 11/19 00:05 sweeping along Nathan Road (Waterloo Road and Lai Chi Kwok Road)。問時間與主問時不同,為何庭上證供23:55去到彌敦道咸美頓街,記事冊00:05在彌敦道?證人解釋在口供有寫23:55呢個時間嘅事項。

律師指出證人未能肯定23:55到達咸美頓街【唔同意】,指出記事冊係錯嘅【或者係】。

[11:02] D11, D13, D12 大律師無盤問。

D19 劉大律師
指出除咗剛才提嘅時間之外,記事冊亦無寫防線呢個字眼,證人唔記得,申請睇記事冊,法庭批准,之後回答【啱】,亦無提過咸美頓街【啱】,00:05對上一個記項就係23:46【同意】

法官提議將證人記事冊呈堂為MFI 49。控方申請影印記事冊,和案件主管商議後再作覆問。

[11:29] D19 劉大律師 收到影印本後有補充問題,引述11月18日之前一日的紀錄,寫有在其他地方成立防線,證人同意。

控方覆問
00:05 sweeping along Nathan Road (Waterloo Road and Lai Chi Kwok Road),句子的括弧是什麼意思,證人解釋代表範圍。係咩範圍?係推進的範圍。有無去到荔枝角道?有,約02:00去到,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即係近旺角警署。

法官問:
時間上23:55 與 00:05 邊個啱(聽唔到證人回答)
喺邊度落車【唔記得】
幾時去到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00:05 幾分鐘後】

證人作供完畢。

控方要等指示,星期一先決定是否傳召兩名警員交代地址。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 09:30續審,各被告繼續保釋。
TikTok and Fitness: The Rise of Wellness Trends on th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