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15/35]

D1: 謝(20),D3: * (15)
其他被告已經認罪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和檢控官 #沈嘉琪
D1法律代表: #郭憬憲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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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開庭

D1選擇作供並傳召證人,先由D1作供

⚙️ 辯方主問

同意事實P45「D1管有的八達通在14:17有九巴3C的交易紀錄,於佐敦入閘和15:30銅鑼灣出閘紀錄」。同意事實18段「住在黃大仙區,20歲,學生,沒有刑事紀錄」。

當日出門約咗朋友去誠品睇書,朋友叫姓張(庭上有公開全名,此處匿名,下稱張),去銅鑼灣的誠品書店,朋友都係住黃大仙區。

我哋約在龍翔道新光中心匯合,一開始沒有預先打算乘坐什麼交通工具,因為很多車都去到誠品,後見到9C就上車,在白加士街站落車。因嗰度係地鐵站出口,而且有美食廣場。因為朋友未食午餐,所以諗住食埋嘢就過去。

喺佐敦無食嘢,離開佐敦搭港鐵去銅鑼灣站,15:30在銅鑼灣出閘M1出口渣甸街,轉左行到去軒尼詩道的時候,見到希慎廣場的出入口已封閘。

當日著黑色短袖T shirt、黑色長褲及黑色鞋,戴住黑色背囊,沒有豬咀、護目鏡、勞工手襪在身上或背囊。有太陽眼鏡、藍色頸套在背囊入面。因全身都生曬濕疹,為咗遮擋太陽及抹汗,所以帶頸套,濕疹多生在關節位。

背囊內有啡色短褲、紅色短袖衫、雨衣。D1確認有前兩者,雨衣則忘記是否管有。放衫褲在背囊入面是因為天氣炎熱,自己一出汗就會令濕疹問題嚴重,所以預備定一套衫。背囊沒有生理鹽水。

持有八達通卡(承認事實)
持有兩部三星手機,分別是黑色及白色(承認事實)
印象中白色,細啲嗰部手機係自己嘅,有透明套套住。另一部屬黑色的是屬於親弟弟的,因為我哋唔想佢星期日(即同一日)用電子產品,因為佢有一份功課未做完。弟弟沒有一起去銅鑼灣。

張的衣著是藍色短袖T,灰色短褲,印象中係黑色鞋。控方指稱D1與白色鞋男子、持綠傘一齊行。D1沒有綠色遮,張沒有帶袋,應該都無遮。控方指稱的D1並非D1本人,控方指稱一齊行的人士亦不是張。

希慎廣場入口落咗閘,我哋見既然去唔到誠品,就睇下有無其他嘢做。當時張醒起在鵝頸橋街市有一檔賣咖喱羊腩,所以就決定去嗰度食嘢。

19年對港島的認識:大致方向識,街道與街道不認識。如果沒有張,不懂得由希慎行到鵝頸橋。

我哋沿軒尼詩道行到鵝頸橋橋底,轉左行到橋頭(橋尾),穿過天橋,到灣仔道,嗰度就係街市。當時人很多,我哋係左穿右插咁行,行人路在先,但見行人路上啲人停低就行落車路,車路多人就行返上行路。

分唔清邊啲係示威者,邊啲係市民,因為個個都係相似的黑色打扮。當日天氣炎熱,一出汗就會刺痛,不記得確切時間,我就從背囊取出藍色頸套戴在頸上。

我哋在地下去到熟食中心,但見到大部份檔口關閉,剩下的正在關舖,所以我哋離開。因為我哋摸咗兩次門釘,所以決定返屋企算,當時諗住去灣仔站坐地鐵走,繼續向前行,行到去天樂里,再行返去軒尼詩道,然後跟住人群一路行,行到去我哋見到灣仔站的第一個出口,嗰度已經關閉。

庭上片段蘋果動新聞實時15:21:54。確認是自己見到的站口及落閘。如果唔落閘就會行落去搭車返屋企。之後我哋向前行的第二個,即修頓隔離的出口往金鐘方向(西行),見到修頓的出口都關閉。我哋猜測灣仔站已經落唔到去,我就諗住去金鐘站搭車走,我唔太記得張當時的想法,沒有睇時間,推算到灣仔約16:10。

繼續往西行,去到循道衛理教堂,我哋知道有人派物資,派眼罩較多、豬咀連濾罐較少、勞工手套及生理鹽水。當時我有攞物資,我攞咗豬咀連濾罐、2個護目鏡、1套勞工手套及2包生理鹽水。

同意事實中,背囊有濾罐。確認總數持有兩個濾罐,一個已安裝在豬咀。

拎物資比較大的原因是貪便宜,有人派點解唔攞。同埋因當時2019大家習慣與示威共存,我哋都擔心會被警方催淚彈波及,所以就拎定先,有備無患。拎生理鹽水都係貪便宜,自己其實唔太知道生理鹽水點用。記得取得的所有物資都係放在我的背囊,因為張沒有背囊。

蘋果動新聞片段15:19:18,聽到有人大叫:「有眼罩可以攞」。另一條蘋果動新聞的片段都類似情況,片段所示的時間自己尚未在銅鑼灣出閘,但吻合自己在街道上見到情況,有人叫喊「有物資可以拎」及派發物資。

有班人圍觀派物資的人,我就出咗去,行咗一陣就發現與張失散,我印象係向前(西)行一個街口就見不到張。我停低再望一望,但都無。有嘗試用電話聯絡,但當時沒有訊號,打唔到電話。

循道衛理教會前一個街口與張失散,當日就沒有再見到張。因為他比我熟路,而且他已經是成年人,所以我打算自己搵地方走,等一等,或者直情自己返屋企。

我一路向金鐘站行,行到金鐘道太古廣場對出,當時沒有行人路,所以係行馬路。去到分隔車路(有花叢有欄杆)的位置,我在樂禮街見到地鐵站,相信是金鐘站。

跟住我就決定過去該地鐵站,欄杆需要跨過,但欄杆好污糟,所以我戴上兩隻勞工手跨過欄杆。嗰嗰位有啲化學味道,怪怪哋,所以我有戴上豬咀連濾罐,我估係催淚煙嘅味。去咗金鐘站D出口(名都酒家對出的出口)的位置,它是落閘的。就諗住港鐵同巴士都走唔到,就諗住去搭船返九龍。

D出口隔離有天橋,我上咗天橋,方向是通往海旁,應該係叫統一中心天橋,再沿應該叫中信天橋的天橋行,左邊望到政總對出。我發現有位人士的衣著打扮與張相似。該人士位於兩個巴士站、比較近扶手電梯的夏愨道對出,我打算落去確認下,在天橋見一個水牌指住政總,我就轉左,經過連儂牆的天橋,往前,去到大概海富天橋扶手電梯與升降機之間,見到前面有人擲物。(即向政總牆)

我就費事再向前行,我就轉左,到行車路上。從升降機後出夏愨道,近啲望發現該人士不是張,距離約10-15米。我就繼續返我搵路走嘅計劃,我想拎電話出嚟開google map,睇下有無除碼頭以外的更好路線。當時除下左手的手套用手機,開唔到google map,load極都load唔到,手機接收不到訊號,打不到電話。然後我等到某個位決定唔再等,就將手機袋入左褲袋。

想上返海富天橋,諗住行嘅時候,政總的暗門就開咗,有警察衝出。我身處巴士站三角形站頭對出少少,唔太記得是行人路還是行車路。

一班警察衝出,我好驚,向海富中心方向跑,我印象中跑不到一兩步就比人按低,有震盪,完全唔知發生咩事,一名應該係警察的人士用腳跪住我條頸。我沒有掙扎,沒有逃走。

睇截圖(警方指稱D1的畫面)

證物P118 1-5 (pw10)
不涉及D1被制服的畫面,只有聲稱D1行過和擲物的畫面。D1確認全部截圖沒有D1自己及張。

證物P117 1-19 (pw10)
圈住的D1不是本人,標示的路徑也不是本人。D1本身有色弱,即識別顏色的能力較弱,所以確認證物是花了一點時間。

確認被制服的位置。
Q:在片段中曾向鏡頭喊自己的名字,但下一次有人詢問時沒有回應。
A:我被人用腳跪頸,我聽到有人問我咩名,我估係警察問,所以我有答。但因為逐漸呼吸困難,所以之後有人再問我就沒有回答。

該警員否認自己有跪D1頸。
D1表示警員有跪頸,好大力,力道大到警員的腳有郁動時,自己條頸都會一齊郁。

睇片,睇中信天橋,畫面見唔到有警察。橋上人流不太多,沒有滿佈警察,阻止行人通過,天橋是可以通過的。

睇片,辯方標示綠色遮(D1不太睇到綠色,但知道係邊一把遮);巴士站有噴漆字,有警察及黃色頭盔位置,確認D1的位置。D1確認自己沒有在任何階段與持綠色遮的人士同行。

睇片,見到路中間有綠色遮在地下

沒有在9月29日參與任何暴動,沒有擲物到政總,沒有藉政總站頭,有意圖鼓勵在場任何人進行暴動。

D3沒有盤問

[1210]早休

✂️控方盤問

https://telegra.ph/0929%E9%87%91%E9%90%98-DCCC2372021-1535-08-26

盤問尚未結束,D1作供未完

[1305]午休

14:30 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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