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0701金鐘 #提訊

D1:周(37)/ D2:黎(19)/ D3:陳(20)
D4:陳(20)/ D5:戴(17)/ D6:戴(17)
D7:袁(31)/ D8:黃(29)/ D9:何(28)

控罪:
(1)D1-9暴動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D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2(a)及63(2)條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保管或控制一個槌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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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狀有聯合申請。因部份被告剛剛才獲批法援,需要時間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申請押後再訊。

📌更改擔保條件
D1申請今天豁免到警署報到。
D3申請新增一個居住地址。

案件押後至2022年10月20日1430再訊,期間各人繼續以原有或更改的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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