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 區域法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審訊 [20/30]

下午進度

D3:陳(18) / D7:陳(22) / D8:鄭(25)
D10:鄭(23) / D11:張(24) / D12:張(23)
D13:周(41) / D15:方(23) / D16:馮(21)
D17:何(34) / D19:何(22)
上述為案發年齡

控罪:
(1) 暴動 所有被告
2019 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 & (3) D8 & D16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兩人在開審前被改控罪

*以上資料摘自《法庭線》 https://bit.ly/3PnejMp

控方法律代表: 葉大律師
辯方法律代表:
D3, D17 李大律師
D7 程大律師
D8, D15 洪大律師
D10, D16 #曾藹琪大律師
D11, D13 #姚大華大律師
D12 #曾敏怡大律師
D19 劉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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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開庭

控方讀出三份新的承認事實:
承認事實二係關於D12,同意由女警17065在11月19日檢取咗D12的衫褲鞋和電話;
承認事實三係關於D19,同意在11月19日由警員23356帶去醫院,同日返秀茂坪警署,衫褲鞋無被干擾,由17065檢取;
承認事實四係關於所有被告(D12除外),都係由女警員17065在秀茂坪警署203室,在不同時段檢取證物,證物內容寫在證物P016中不同段落。

各被告確認內容。控方呈上修訂咗嘅證物表,之後表示控方舉證完畢。

各大律師無中段陳辭,法庭裁定各被告所面對的控罪表要證供成立,需要答辯。

辯方申請押後至明日開始辯方案情。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日(17/8) 09:30續審,各被告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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