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20210505將軍澳 #光城者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D2:阮(16) 🛑因另案已還押10個月
D4:蔡(20) 🛑因另案已還押10個月

控罪:
(1) 入屋犯法罪(D1-4)
同被控於2021年5月5日,在將軍澳陶樂路8號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作為入侵者進入上述建築物,意圖在該處偷竊。

(3)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2)
D2於同日在土瓜灣一個單位,管有1個無線電通訊器具。

(4)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D4)
D4於同日在沙田某大廈某樓層,管有2枝伸縮警棍。

(5)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D4)
D4於同日在沙田某大廈某樓層,儲存兒童色情物品於手機,即274張照片和1段影片。

背景:
4 名中學生於2021年5月5日被指潛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當場被保安發現報警。警方其後發現部分人是組織「光城者」的成員,並於搜屋時發現有人藏有「香港獨立」旗幟,與另一涉事女生交由國安處跟進。
(摘自立場)

控方: #勞泳珊 署理高級檢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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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
🔥D2承認第三控罪,罪名成立,第一控罪存檔法庭🔥

D4答辯及求情會押後至9月9日處理

控方表示,若被告承認第三項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將申請把第一項控罪(入屋犯法)存檔法庭。

書記讀出控罪,被告明白,承認控罪三、否認控罪一。

控方讀出案情:
2021年5月4日晚上約11時09分,各被告人在將軍澳陶樂路8號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附近踩線。到2021年5月5日凌晨3時,被告在學校內走動,逗留15分鐘,後攀越正門大閘離去。四名被告被警員截停,以涉嫌爆竊拘捕。
警方搜查D2住所,在睡房搜得一套無線電收發機,即對講機,但被告沒有持有任何相關牌照。

被告明白並同意案情。

郭官裁定D2控罪三罪名成立,控罪一存檔法庭。背景採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求情押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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