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1119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21/40] 案件第三組

D3:何(20)/ D4:楊(29)/ D5:許(20)
D8:梁(34)/ D11:張(24)/ D12:李(20)
D13:彭(21)/ D18:何(23)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連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馬倫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8]
何(23)被控同日於厚福街,管有打火機、鐵鎚、士巴拿、鐵鋸、鉗及油漆。

(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20] 控罪存檔法庭
(4)有意圖而縱火 [D20] 控罪存檔法庭

🛑D17:吳(16) 已承認暴動罪及被判入教導所❗️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1110

🛑D20:李(18) 已承認暴動罪❗️現還押候判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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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處理有關D18手提電話的爭議,是否以誓章或其他方式處理。D18立場會挑戰證物鏈,關於控方證人有無恰當地處理手提電話證物、該手提電話是否會涵蓋在承認事實。

控辯雙方爭議圍繞之前做的七份承認事實是否涵蓋這手提電話,法官要求控辯雙方做誓章,辯方指要取得D18的指示,因做誓章後可能要step down。

休庭後控辯雙方都認為誓章不必要,法官指出會在判詞寫出誓章的安排。

主控庭上突然提交一份新的文件,關於D12(MFI24)及D13(MFI25)閉路電視的特徵比對圖,兩位的代表律師要求押後再向法庭提交書面報告,會於8月30日下午4點前向法庭提交。

案件押後至9月1日下午2:30續審,D4申請更改報到日子獲批,其他被告保釋條件照舊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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