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五庭
#談立豐暫委裁判官
#20220429東涌 #續審 [2/1]

李(68)

控罪: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背景:於2022年8月22日獲判表證不成立

- - - - - - - - - - - - -
(前一單案超出預期時間 )

11:17開庭
今天是辯方案情,被告選擇作供,被告68歲無業。

被告向談官要求:雖然今天有翻譯,但希望翻譯傳遞的訊息不會有錯誤,被告要求紙張同一支筆。

談官:本年4月29日約5點鐘你在那?
被告:你都知我今年68歲,咁我點記得清楚那天我在那。如果警方有視頻,段視頻又唔係假,咁我就在東涌。

談官:不過視頻今天不再係證據,你當無看過。
被告:係什麼原因將我拉到法庭呢!又有什麼證據告我犯罪呢?傳票控告我無牌奏玩樂器,又話有人投訴我當天拉二胡做成嘈音,所以告我。警員當天到場有訴我,他們接到嘈音投訴。

作為一位街頭藝術表演者,我曾經到過泰國、馬來西亞作街頭藝術表演都未曾被票控。在香港亦有很多外國人在街頭表演藝術,他們有無拿到許可證?

我有2次去辦證,但沒有成功辦理證件,令我很失望,既然係 ( 偽法律)上次判我無罪,如果今天又判我無罪,我要求賠賞我的精神損失。

當日我無阻到任何人,就算最緊忙時間都無阻到行人、我不清楚有無人停下來聽我拉二胡。

作為一位有良知嘅市民,我拉的曲可能會令到有些市民不高興,但我是搞藝術的,藝術是為人民帶來歡喜而不是鬥爭。

我不知道巴士總站是否有很多巴士和私人屋苑巴士,乘載市民去不同的地方。

星期五有法律規定不可街頭表演嗎?我當天無見到排隊的人龍打蛇餅,哪個地方是很闊落的,視頻都可以看到,但今天視頻不能呈堂。

我是隨意、無刻意揀選那個地點作為表演。有開擴音機,但無把聲浪開到最大聲,那個擴音機只得8寸喇叭,開到最大都無巴士聲大,巴士聲會蓋過二胡聲。

在這裡我再說多次,指控我這段時間我無拉緊二胡。

13:15被告作供完畢

下午(14 :30)繼續審訊(結案陳詞)

💛感謝臨時直播員💛
TikTok Video Downloader: Download TikTok Videos without Water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