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答辯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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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認罪

控方會傳召三名證人,有15分鐘錄影會面(VRI)紀錄。

辯方不爭議VRI自願性,會爭議意圖,就VRI亦有特別事項,對雷射筆專家有盤問,申請三日審期。

案件押後至2022年12月5~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審訊。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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