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0829深水埗 #審訊 [3/35]

上午進度

A1: 張(21)/ A2: 田(25)
A3: 顧(25)/ A4: 洗(28)
A5: 鄺(17)/ A6: 馬(16)
A7: 姚(16)/ A8: *(14)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的欽洲街一帶,連同米XX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罪2至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3,4,8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上址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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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主問內容從缺,如有請報料

📌傳召控方證人PW2 警員

🔸D7 辯方律師盤問
位置欽州街近基隆街,現場有150人圍觀,包括沒有作出威脅警署行為的旁觀者。
2330-2332時,有5名人士扔磚,約60人圍觀,包括沒有作出威脅警署行為的旁觀者。同意現場人數有大幅減少。警員沒有參與任何拘捕行動,只有觀察其他警員行為。

📹播放海港冰室CCTV
2324時,巴士站牌旁邊有1對男女,他們已逗留10多分鐘,警員無法分辯是否屬於圍觀者。他認為如果冇用雷射筆照警署或嗌口號,便可以歸納為圍觀者。在鏡頭畫面右手邊,近牆位置 1灰衫男子1黑衫女子往鏡頭方向離開。他們衣著類似巴士站的人士,顏色不相同但同類,他們亦沒有作出任何對警署有威脅的行為。

🔹控方覆問
李警員確認自己將三角形表示於基隆街位置(三角形代表使用雷射筆的示威者)
D3辯方律師表示三角形是標示於欽州街並非基隆街

👩🏻‍⚖️法官澄清問題
警員確認有5個人投磚,聽到bong bong 聲,不記得幾多下。在警署內變電站黃色水馬對出平台位置,有檢獲 8cm *4cm 的碎磚。警員在變電站看的時候人群有60人,2321時欽州街基隆街一帶有150人聚集,2333時人數回落至60人。

🔸D7辯方律師再覆問
警員確定2333為扔磚後的時間,供詞中提及自己於2332時舉旗,當時約60 人,從水馬縫隙看到有5人投磚。警員確認有bong bong 聲但沒有人受傷,警署亦沒有物品損壞。

🔹控方覆問
警員確認後來看到磚塊的位置。在相片中找到該位置-即變電站。

👩🏻‍⚖️法官再覆問
警員確定扔磚人士扔磚有4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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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控方證人PW3 高級警員 34631 李世雄(音)

🔹控方主問
警員現時駐守紅磡軍裝巡邏第1隊,案發當日在深水埗特遣隊當值。
當時看到有人群聚集及射雷射光。自己在變電站當值,有看到雷射光。望向基隆街欽州街方向,有正常正常人裝束的市民,亦有黑衫黑褲戴口罩人士聚集。有人用幾支雷射筆照射警署,有照射到自己但因為有黃色水馬保護而沒有射到眼睛,只有光影折射,感到唔舒服。

2332時,基隆街人群中有5個黑衫黑褲人士從人群行出,沿基隆街行人路去大南街
,到達大南街欽州街交界,去咗馬路中間 .佢地企咗喺停車場出入口,5個人有投擲嘅動作。警員在變電站駐守,聽到水馬有bong bong 聲。水馬約2米高,站崗位置距離地面2層樓高,約10幾米。

0015時,現場環境安全,警員離開變電站崗位,到警署停車場位置,看到2舊石頭在電單車停泊位置,變電站同圍牆中間有4舊細啲嘅石頭。大嘅好似我嘅拳頭咁,細嘅類似鵪鶉蛋。警員確定相片冊內有該6舊石頭的相片。

🔸D3 辯方律師盤問
警員確認20191024有錄過口供,亦有畫過草圖。草圖上有兩個三角形顯示雷射筆射向警員的位置,其中一個三角形在欽州街海港冰聽出面,在基隆街汝州街中間位置。確認在地圖56K 的位置。2332時有5名人士投擲磚塊,只看到他們身穿黑色衫。

📹播放片段 高登討論區直播23:32-23:33
片中有5名黑衫人士向警署投擲物件。片段顯示他們有戴手套及頭盔,警員稱當時沒有留意,因為所有事發生於電光火石之間。當時亦沒有留意他們手上有持有物品,只看到他們的投擲動作。
片段亦顯示大南街欽州街有旁觀者圍觀。警員同意影片有一名黑衫作出扔物件的動作,他們扔物品的動作約9秒。

🔸D7 律師盤問
📹播放海港冰廳CCTV
2321時,巴士站旁有兩名黑衫黑褲人士,根據舉止行為,警員認為他們戴冷帽和拿著杯子是正常人的行為,但他們並非正常人的裝束。警員認為黑衫黑褲blackbloc是代表有政治理念的人士,並不是正常人的裝束。

🔸D8 律師盤問
有關草圖問題
圖中兩個三角形是代表兩班人約5-6人,有幾支雷射筆照射警員的位置。三角形旁邊有後巷,近基隆街汝州街。三角形是雷射筆的源頭位置,並不是定點位置。另外草圖的5個人形,代表5名擲磚的人的位置。警員指出雷射筆照射警員時同時段有5名人士作出擲磚的行為。

警員當時在變電站作駐守及防守工作。擲磚事件後。人群集中在欽州街基隆街位置,自己在變電站有聽到叫囂聲但聽不到內容,認為超過3-4個人同時作出叫囂聲。這行為在投擲事件後仍有發生。

🔹控方沒有覆問

1300 早休,1430 繼續 將會傳召控方證人PW4

D4 D7 律師申請下午缺席,因要處理郭法官的 #1119尖沙咀 #裁決 案件,獲王法官批准

謝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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