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裁判官
#0627灣仔 #答辯

梁(26)

控罪:刑事毀壞
被控於2019年6月27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3號堅偉樓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財產,即堅偉樓外的1組閉路電視鏡頭、2個警徽及1個警察牌匾,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背景:
2019 年 6 月 26 日晚上,有反修例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示威,行動延續至翌日淩晨,一名地盤工被指凌晨用漆油破壞警總外的閉路電視鏡頭、警徽等,其後隨其他人於修頓球場被截停搜查,同年8月29日警方查看CCTV後拘捕被告,事隔近 3 年在2022年6月落案起訴一項刑事損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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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認罪🔴

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控方要求播放共長約9分鐘片段協助判刑及申請賠償金額$3560, 辯方不反對希望押後判刑以便索取背景報告及預備求情信。

溫官問控方為何3年才起訴,檢控官指手頭沒有資料,答不到。

本案押後至本年 9月28日 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再訊作判刑,控方到時才播放影片協助判刑考慮。其間被告需還押🔴以便索取背景報吿,賠償金額由保釋金扣除。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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