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10701禮賓府
#提堂

A1:王(24)🛑已還押逾14個月
A2:盧(19)

控罪:縱火罪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1)及(3)及63(1)條
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中環上亞厘畢道香港禮賓府,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即香港禮賓府範圍內近下亞厘畢道的植被,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背景:
禮賓府在7月1日凌晨懷疑被人投擲易燃物,警方其後拘捕一名24歲男子,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在2021年7月5日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事發接近1年後,女被告以同一控罪起訴,兩案合併轉介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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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表示有三項重點,分別為:
1.經各考慮因素後,不會增加新的控罪;
2.經修改後的控罪,只針對第一被告;
3.第一被告會認罪,押後至23年處理答辯事宜。

法庭詢問經修訂後的控罪沒有包括第二被告,是否撤銷其控罪?控方表示是。辯方律師確認。法庭批准新的控罪書,只針對一項縱火罪,第二被告當庭釋放。

案件押後至2023年3月10日930進行答辯,會以中文聆訊,第一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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