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17/30] - 上午進度 1/3 辯方案情D5主問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律政司代表:
#黃堅邦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伍永杰 檢控官

辯方法律代表:
D3 #佘漢標大律師
D4 #藍凱欣大律師
D5 #吳敏生大律師
D7 #吳敏生大律師
D9 #郭憬憲大律師
D10 #潘定邦大律師
D11 #馬藻玉大律師
D15 #黃錦娟大律師
D17 #姚本成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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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7 開庭]

D3 佘大狀確認D3會出庭,但由於D5證人關係會稍後處理。

D5/7 吳大狀作出兩項申請:
(一)如D3所言,由於辯方證人安排時間方面有困難,故希望先呈遞D5和D7案情。D5兩名證人只有今日可以作供;而D7有一名品格證人明午才能作供,現尚與控方商討能否以65B呈遞。

辯方D3和控方已同意先呈遞D5和D7案情。

(二)申請在展示D5和D7案情時有另一名大律師列席,以監控住我播放的片段等。

控方對上述兩項申請無異議,法庭批准。

[09:41 D5主問]

確認D5現年25歲,與父親兄長一同居住葵青區某屋邨。除了做幕後工作,亦有在爸爸的成立跌打醫館幫手,而本人持有有關商業登記,商業登記證呈堂為D5(1)。爸爸有傳授跌打知識,故D5工作時也會用到醫療用品,如生理鹽水、消毒酒精、繃帶、口罩等,這些物品一般會放在腰包,方便工作。

其實D5是希望投考警察,因為可以從事一份有使命感、有抱負的工作,希望職業能成為一門可以服務社會的專業。與家人商量都得到他們的贊成同意,此外他們都認為警察是公務員有鐵飯碗。2019年10月收到警隊電郵回覆要求儘快填寫GF340申請表及提供學歷證明,電郵呈堂為D5(2)。

後來親身到新界南交通總部索取一份GF340申請表,但由於中五畢業而不符合資格。縱使被捕後都有報讀全日制毅進文憑,繼續追求成為紀律部隊一員以回饋社會的理想。於2022年7月收到VTC新生入學註冊完成電郵通知,院校:工商資訊學院,課程全名:毅進文憑—紀律部隊,電郵呈堂為D5(3)。毅進文憑畢業證書呈堂為D5(4)。畢業後報考不同紀律部隊唯沒有報考警隊,因為毅進有一名退休幫辦的導師認為D5身份尷尬,應等候案件完結才投考。2021年5月起分別收到懲教、入境、救護的申請通知電郵,呈堂為D5(5)。

案發當晚食飯期間看電視時見到旺角一帶有人受傷,作為醫者不忍心見人受傷,想去為傷者急救包紮。醫館有預約,但不夠材料預備,故試碰運氣到旺角一帶藥方採購。約晚上10時離開醫館乘地鐵到太子,徒步途徑旺角道觀察到沒有藥房開門營業,當時旺角橋仍在維修,路上無車有一兩塊磚頭,有途人。

(詳情候補)

[10:38 休庭10分鐘]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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