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18/30] - 上午進度 1/3 辯方案情D7主問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律政司代表:
#黃堅邦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伍永杰 檢控官

辯方法律代表:
D3 #佘漢標大律師
D4 #藍凱欣大律師
D5 #吳敏生大律師
D7 #吳敏生大律師
D9 #郭憬憲大律師
D10 #潘定邦大律師
D11 #馬藻玉大律師
D15 #黃錦娟大律師
D17 #姚本成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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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7 開庭]

D5/7 吳大狀在開始呈述D7案情前,希望澄清昨日控方播放片段指有人從小巷跑出的實時與控方檢控基礎有出入。控方引述PW1和解釋因為不同傳令員之間不會核對,所以有偏差情況。郭官建議現階段不要糾纏或留待結案陳詞才聽錄音處理,因為現在最主要是聽取證人口供。

確認控方同意D7證人陳述書以65B引入。

[09:44 D7主問]

確認D7現年28歲,未婚,與父母和妹妹一同居住西貢區,2012年赴英修讀BA,2015年畢業後回港從事滅蟲工作。D7畢業證書列為D7(1)、而D7(2)(1)-(3)為不同公司為D7寫的推薦信。離職後從網上修讀全日制神學碩士,神學院文件列為D7(3)。... D7基督教背景。2019年成立了團契,當時弟兄姊妹共約6、70位,定期每週日聚會。(略)

郭官打斷主問重申已表達過關注要好好善用法庭時間,D7吳大狀作法令郭官想起較早前YouTube有片段關於個龍舟扒下扒下去咗隔離,冇咗方向。

(主問加速)案發當日D7帶同裝著平時滅蟲時的用品的背囊,用品如頸套、手袖、手套、呼吸器、濾罐、眼罩、雨衣、生理鹽水、帽子等等。當日約傍晚8時從家中離開去旺角一酒吧,抵達旺角時約8時半。有關衣著打扮,D7解釋衣櫥內的都是黑白灰色,黑褲方便工作。與其他人碰面後在酒吧中拿出眼罩等物品,討論應該可以作為道具用於講道時講述「屬靈裝備」,當時酒吧老闆問「搞乜嘢啊」,便向其解釋是講道道具。D7和有人大約11時離開酒吧後便分道揚鑣,而D7則徒步往處於窩打老道的教會,大約23:15到。後來到彌敦道近碧街便發現是示威現場,當時不打算逗留只想快些離開。突然有大量人群跑走,去到碧街小巷附近被推撞,但離開不了,之後就被警員拉去彌敦道,按指示面向鐵閘坐下、雙手擺後面,就被上膠手扣。數小時後被帶到臨時羈留的地方做記錄和拍照。

(詳情候補)

[11:30 早休]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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