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審訊 [18/30] - 下午進度 2/2 辯方案情D7覆問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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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 覆問D7]

當日背囊中的物品除在酒吧意外便無取出來,之前也試過拿不同物品與人討論用作傳道道具。

手機本來有電,但一直收不到信號便索性關機。

去到現場附近打算有甚麼交通工具都會乘搭,沒打算回頭折返是因為知道後面不會有車,當時沒認為是選項。

(詳情候補)

D7 吳大狀表示兩名證人都需要週一才能到庭作供。

[15:18 D7 吳大狀讀出以65B呈述的證人陳述書]

辯方證人李牧師的陳述書列為D7(10)。

郭官提醒D7 吳大狀需確保兩名證人週一早上作供,法庭不會再等待。有關D7背景證供已很詳細,而且有文件,應毋需重複,除非有新資訊補充。D7是基督徒、大學生、入滅蟲公司工作的背景控方不能反駁。重申辯方舉證毋需毫無合理疑點。

[休庭]

週一早上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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