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宣讀判詞
👤鄭(54) #1103大埔 (原案D2)

控罪1: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 #襲警
上訴人與同案2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新界大埔安邦路3號大埔超級城C區地下中庭,與其他人士,意圖防止男子李XX由於犯了罪行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高級警員58690郭文廸。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1月18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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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駁回定罪申請,維持原判,上訴人需即時服刑。

現休庭20分鐘,讓上訴和答辯雙方細閱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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