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區域法院)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續審 [3/25]

D1: *(14)/ D2:李(15)/ D3:鄧(15)
D5:林(15)/ D6:孔(21)/ D7:桂(19)
D8:黎(21)/ D9:劉(18)/ D10:李(22)
D11:魏(17)/ D12:譚(20)/ D13:譚(21)
D14:譚(24)/ D15:田(20)

*D4:李(15)開審日已認罪,續准保釋至求情及判刑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2]
譚(20)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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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繼續傳召警員12415 傅文進 (音)
- 負責拍攝搜證工作

- 繼續播放片段 -

🔷️控方主問(續)

🎥P031
- 證人行到去天仁茗茶出面,看到有軍裝警員在碧街做咗條封鎖線,防止其他人士進入彌敦道。證人確認有光線從其他方向射進來。

🎥P032
- 片段看到被捕人士從天仁茗茶被帶到去彌敦道被看守的情況。

🎥P033
- 證人確認影像位置是在碧街港鐵站A出口。另一位置拉了橙帶是要設立臨時拘留區。

- 主問完畢 -

🔶️辯方代表D6,D9盤問
辯方指出在某個晝面好暗, 伸手不見五指 ,但是證人不同意,指出畫面是暗,現場不暗,證人同意當時沒有街燈。

小休 15分鐘
[1100] 續審

辯方要求調節影片的量度和飽和度,然後截圖。

🔶️D6,D7代表繼續盤問
- 播放片段P6(1)
證人不同意播放的一分鐘片段現場環境黑暗,當時用肉眼能清楚看得見 ; 不同意近是看到,遠就看不到的說法。

Google Map
- 證人表示看得懂Google Map的測量功能。不同意110的距離射向他是不會做成傷害的說法。他被鐳射光射到後眼睛有殘影 ,但對眼睛沒有造成影響。

🔶️D10代表盤問
- 證人確認當時有戴上頭盔,頭盔前面有透明膠片,不同意被鐳射光射後冇影響。

🔶️D6代表覆問
- 截圖 - 從窩打老道與彌敦道交界確認警方衝前防線的位置。

🔶️D11代表盤問
證人同意當時有警員,記者和路人等。
在窩打老道和彌敦道黄格對峙,當時有途人過緊馬路,三位途人並非示威者。證人同意從窩打至彌敦道向碧街推進時,是看不到碧街的情況。

🔷️主控覆問
證人同意當時有鐳射光從不同方向照向警方,他不知道射向他的距離。三個途人離開後沒再回來。

- 證人作供完畢 -

小休10分鐘
[1212] 續審

6份證物新聞公告已呈堂,現在呈上餘下的。

傳召新聞主任 劉學佳(音)
- 負責協調發佈新聞公告

新聞主任先前接收合共38份公告。她會確認新聞公告的日期,時間和内容,然後簽署。
媒體會pick up政府新聞處發佈的公告來發佈,包括電視,電台和網上媒體。

🔶️D6代表盤問
證人2019年11月18日從運輸處提供的資料發佈新聞公告 - 有關受影響的街道,證人確認發佈前自己是沒有認知,收到便發佈出去。

- 證人作供完畢 -

傳召警員 PW4 523 温浩倫 (音)
- 拍攝警員
2019年11月18日參與名為 踏浪者行動的職務,在窩打老道與彌敦道交界負責拍攝。

- 播放片段 -

🎥P045
- 證人不確定D2小隊是在幫忙補充彈藥,只知道警員在傳遞彈藥。

🔶️D7代表盤問
確認記錄的時間是準確的。

🔷️主控覆問
確認2326時的時間是觀看手錶得知。

- 作供完畢 -

1244 午休
[1415] 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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