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330跑馬地
#20200526灣仔
#縱火
#保釋申請

黃(18)
🛑還押已逾5天

修訂控罪1-2:
縱火

案情:2020年3月30日,在跑馬地成和道60號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司橋的一輛私家車、跑馬地警署牆壁及地面

背景:3月30日凌晨有人向跑馬地警署投擲汽油彈,其中一枚落在警署停車場內,另一枚則擊中圍牆外一輛私家車。
據瞭解,警方調查案件期間,發現第5被告在工作的時裝店內疑有易燃物品,當時他正將一些潤滑劑倒入廁所,他曾向警方表示「阿媽叫我沖走啲嘢」。
(摘自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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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反宵禁令及四次沒有向警署報到,於五天前被拘捕。

保釋申請獲批,控方沒反對申請

保釋條件:
-現金$20,000
-人事現金$5,000
-每星期警署報到1次
-遵守宵禁令1100-0700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居於報稱地址居住,更改須在廿四小時前通知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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