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區域法院)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續審 [12/25]

D1: *(14)/ D2:李(15)/ D3:鄧(15)
D5:林(15)/ D6:孔(21)/ D7:桂(19)
D8:黎(21)/ D9:劉(18)/ D10:李(22)
D11:魏(17)/ D12:譚(20)/ D13:譚(21)
D14:譚(24)/ D15:田(20)

*D4:李(15)開審日已認罪,續准保釋至求情及判刑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2]
譚(20)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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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 開庭

補充資料 :
控方增加證人,需時2天盤問。
控方團隊有人確診,證物和法庭(五樓四庭)需要深層清潔。

小休15分鐘
[1028] 續審

案件管理 :
部分被告會作供及有事實證人。

明天不能使用八庭 ; 系統搬上搬落會花時間,所以今天審訊到此為止。明天應該返回四庭續審。

[1037] 今日審訊完畢

案件押後至 11月11日 0930 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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